鉴定人,是指具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鉴定结论是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只有具备解决该项专门性问题的知识或技能的人,才能充当这一案件的鉴定人。因为作为鉴定人,是以个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鉴定结论应由鉴定人自己负责。可见,鉴定人与鉴定部门在业务上具有从属关系,鉴定部门能够为鉴定人完成鉴定活动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保证鉴定在程序上的合法性,但不能将鉴定部门与鉴定人混为一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第四章和《行政诉讼法》第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