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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二、放射性药物的防护要求

1 .放射性药物的采购应由专人负责,负责人根据核医学科检查和治疗患者预约情况,向有放射性药物生产和销售许可证的机构订购放射性药物,由该机构承担临床常用显像剂的制备和质量控制常规接收工作。3 .按照放射性药物接收程序接收放射性药物后,复核前一天归纳整理的检查项目及核素剂量,核对药厂送药种类、数量,标定时间,进行抽测核定当日总量20%的放射性剂量,与标定剂量核对无误后,进行登记。4 . 99 Mo - 99mTc发生器淋洗后,测量淋洗出的放射性药物活度,与标记需使用的放射性总量进行比较,做到合理分配放射性剂量 ......

——《核医学科诊疗常规》
书名:《核医学科诊疗常规》
栏目:核医学科诊疗常规 > 第二篇 核医学放射性防护 > 第三章 核医学放射源的防护与保安
作者:北京协和医院
参编:
页码:37-39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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