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复窦性心律:房颤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或不详并准备接受药物或电复律的患者,复律前至少3周和复律后4周抗凝(目标INR:2 ﹒ 0~3 ﹒。房颤持续时间小于48小时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休克或肺水肿),应该立即复律,不应因抗凝治疗而延迟。心房扑动进行转复:应根据房颤转复的抗凝方法进行抗凝治疗。妊娠:除孤立性房颤或低危房颤患者外,在妊娠的全程应接受抗凝治疗,药物的选择根据妊娠的时期。妊娠的前3个月和最后1个月选择肝素抗凝。高危血栓栓塞风险的妊娠妇女在第4个月可应用华法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