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程序,医院或医疗单位在体检过程中发现了新的乙型肝炎病例应该填写“传染病报告表”,将详细情况上报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结每月传染病总体情况,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之后通过卫生部向全社会发布月度传染病情况。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乙肝病毒标记物检测结果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医务人员有保护隐私的责任。最终,良好的心态会帮助患者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积极配合专科医院制订的治疗方案并取得更好的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