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第2号指南中提出的定义(草案)是:“得到一致(绝大多数)同意,并经公认的标准化团体批准,作为工作或工作成果的衡量准则、规则或特性要求,供(有关各方)共同重复使用的文件,目的是在给定范围内达到最佳有序化程度。卫生信息标准可归纳为信息技术(IT)标准与信息表达标准。有利于建立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新服务和管理模式,服务医改、惠及全民,是推进和支撑“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是医改信息化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