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唇裂(不累及牙槽裂)。这些分类方法能说明部分唇腭裂畸形,但仍欠全面,Kernahan建议用“ Y ”形唇腭裂分类法,Kriens主张用LAHSHAL分类法,这些分类方法较以前的方法更全面地表达唇腭裂的畸形部位,但真正在临床上应用仍然存在着众多不足之处,事实上也正是由于这些缺点。综上所述,报道唇腭裂临床分类的方法很多,几个世纪以来,国内外相关专业人员就其分类从各个方面提出了各自不同的分类方法,这些分类方法都在不同的年代和地区得到临床医师的广泛采用,有的已被应用至今。但应该指出的是:至今还没有一份真正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