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营养的使用指征原则上同肠内营养,但指征掌握更加严格,主要限于需要营养支持但不能耐受肠内营养者。多数放疗患者仅需要短时间的肠外营养支持,也不需要特殊的配方,但对于部分需要长期进行肠外营养的患者,鉴于其能量代谢异常,可以提高配方中脂类的比例。不推荐常规给予放疗、化疗或同期放化疗患者肠外营养,但是发生营养不良或预计1周内不能进食且肠内营养不可行时,推荐进行肠外营养支持。在给予放疗患者营养支持治疗前,保证患者内环境的稳定至关重要,且肠外营养因其制剂的特殊和静脉直接输注的特点,存在更大的感染风险,对临床的配置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