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由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地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也可与相关部门或系统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督导评估组。督导评估应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等不同级别的逐级督导和评估。对开展工作地区的督导评估和各地区自查可以参考以下程序:1 ﹒设计督导评估方案。3 ﹒组织督导评估组,成员为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4 ﹒督导评估小组召开会议,对督导或评估方案和各地区实施方案进行学习讨论,明确任务和分工。5 ﹒赴督导评估地区,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和讨论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