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卫生局和基地有关文件的精神,在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阶段考核报名资格,延长培训期一年,合格后方可参加阶段考核。1.2.1.4临床实践时间: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培训期内,除节假日、公休日、探亲假、婚假、产假外,其他各类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第二阶段担任住院总医师时间未达到8个月者。1.2.1.7综述和论文:第一阶段未完成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第二阶段未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文献综述一篇以上者。发生医疗事故且为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责任事故者。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专业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