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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六、治疗

妊娠期治疗目的:一是治疗孕妇,二可预防或减少先天梅毒的发生。妊娠期梅毒不同病期的治疗基本与非孕期相同。J‐H反应:是由于驱梅治疗后大量梅毒螺旋体溶解释放出的异性蛋白所致,表现为发热、乏力、头痛、关节痛及原有损害暂时性加重,多发生在治疗后24小时内。应同时检查并治疗性伴侣,许多孕妇治疗失败与再感染有关。治愈标准:梅毒患者治疗后,必须定期复查,前3个月每月查1次血清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如RPR。血清反应阴性、治疗后数次复查均为阴性、无症状复发,为治愈。若临床及血清检查证实为复发,应重复治疗,同时做脑脊液 ......

——《妇产科学》
书名:《妇产科学》
栏目:妇产科学 > 第二十一章 妊娠合并性传播感染 > 第四节 妊娠合并梅毒
作者:曹泽毅
参编:沈铿,段涛,乔杰,丁辉,万小平
页码:200-201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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