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治疗实体瘤化疗后所致的血小板减少症,适用对象为血小板低于50 × 109 / L且医生认为有必要升高血小板治疗的病人。对低反应性或不能维持血小板应答者,应进一步查找诱发因素,包括本品的中和抗体或者骨髓纤维化,如果血小板计数不能升高到足以避免临床重症出血的水平,请停药。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一般应隔日一次,密切注意外周血小板计数的变化,血小板计数达到所需指标时,应及时停药,停药后监测至少两周。本品于2 ~ 8 ℃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