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ICRP发表了第9号出版物,确认放射防护的目的是“防止急性辐射效应并将晚期效应的危险限制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当时的认识水平尚不足以区分确定性效应和随机性效应,也“不知道是否存在一个阈值”,然而,ICRP明确提出了线性无阈假设,并确认这种假设不至于低估辐射危害。由于无阈假设的提出,不能再将“耐受剂量”以下的照射再看作是完全“安全”的剂量,进而提出了“可接受的危险”的概念。根据1990年以来的科学研究成果和辐射防护中的新问题,2007年ICRP提出了新的辐射防护建议书ICRP 103号出版物(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