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 制度。第十条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其他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