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中长期规划》、《行动计划》、《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一系列艾滋病防治政策法规中,不仅明确提出“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的目标,而且在组织管理方面,明确了艾滋病防治专门机构和委员会,监测、检测和医疗服务部门。宣传教育部门,司法、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在普及性病艾滋病知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流行与传播方面的具体职责、相关的责任目标考核与评价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