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卢某, 21岁,于1999年9月考取了北京某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是大学二年级的在校学生。自2000年6月以来,卢某利用上网下载的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了北京某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并开始使用此“免费”账号上网。这类案件,属于高科技犯罪的性质,使办案的检察官也面临新的挑战,而且对于使用过这一账号的1000多人应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需要界定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有关法律专家提示,由于账号和密码是卢某散布出去的,并没有针对特定人群,因此应在卢某的罪名中加入危害社会秩序的有关条款,而不应追究使用者,除非卢某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