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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污染区与疫区的处理

对接触人员或可疑受害者进行留验或医学观察。污染区的封锁:污染区的封锁需经上级部门批准。污染区如果不是交通要道、枢纽或人群聚居地,可在其边缘插上标记,设立岗哨,控制人员出入。在对污染区进行表面消毒后即可解除封锁。凡要通过污染区的人员都应有特殊的通行证,进入人员要进行个人物理防护和免疫防护,未接种疫苗者应在检疫站补种。在污染区内的检疫是对暴露于生物剂的人员限制其活动的措施。检疫对象:在污染区,对于所有可能受到生物剂感染的人员都要进行医学观察。污染区与疫区还要进行消毒、杀虫、灭鼠、预防接种、药物接种等措施。 ......

——《核化生恐怖医学应对处置》
书名:《核化生恐怖医学应对处置》
栏目:核化生恐怖医学应对处置 > 第五章 生物恐怖应对及其处置 > 第四节 生物恐怖的洗消 > 一、污染区及疫区的划定和处理
作者:邹飞 万成松
参编:丁振华,胡贵方,赵卫,王冬,丁振华
页码:275-276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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