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实验室的记录资料进行管理控制,规范记录管理,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检验工作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为结果查询的可复现性及检验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程序。记录不得涂改,禁用红色笔或铅笔填写(除某些失控记录需用红笔描点外),当记录需要修改时,采用画改方式,而不应将原记录擦掉或涂改,即在原始记录上画“ ﹨ ”,在旁边写上正确的记录,同时由画改人签字。检验原始记录、技术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记录、环境记录由检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及时记录,不得涂改。如果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销毁,经该文件的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