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伤至今为止尚未明确定义。广义地说,凡机体同时遭受两个以上解剖部位的损伤都可称为多发伤。这个定义有利于伤员的分类,但是缺点在于忽视了多发伤与复合伤的区别,并且不同组合的多发伤,伤势可以非常悬殊,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复合伤是指两种以上致伤因素同时或相继作用所造成的损伤,如机械性暴力伤合并有烧伤、冲击伤或离子辐射伤等。多发伤则是指同一致伤因素引起同一解剖部位两处脏器以上的损伤,如投射物造成的肠穿孔和实质脏器的破裂。因此,有人提出多发伤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内容:①两个以上解剖部位或脏器同时或相继发生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