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当某一医疗事件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医疗事故的界定也是医疗事故等级划分的基础,等级不同,赔偿数量也不同。在《条例》第2条中将医疗事故明确定义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条例》第31条已经明确规定,鉴定结论应当包括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这已经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于医务人员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