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化妆品科学、权威的管理,必须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及配套法规,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主管机构及监管法规,也能够较为直观地体现其化妆品监管框架及基本思路。近年来,各国(地区)化妆品主管部门也在法规方面进行着积极的沟通与交流:首先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欧、美、日通过“ Mutual Understanding ” (相互谅解)会谈,使得化妆品管理技术法规实现了较大程度上的统一。因此,了解这些国家(地区)的化妆品监管法规体系,有助于了解其化妆品监管的整体规划,尤其是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以及不同监管措施之间的相互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