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根据有无抗病毒治疗指征采用不同的用药方案。有无病毒治疗指征需要根据临床分期(临床分期见第一章和附件。1 .根据WHO推荐,对于临床分期为Ⅰ期和Ⅱ期的孕产妇,若没有条件进行CD4 + T淋巴细胞计数检测,可不予以抗病毒治疗方案用药,按照无抗病毒治疗指征给予预防性抗病毒方案用药。综上所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抗病毒治疗指征为CD4 + T淋巴细胞计数≤ 350个细胞/ mm3,或临床分期为Ⅲ期和Ⅳ期。对于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选用治疗性用药方案,对于不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