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结核病综合防治机构(大型结核病防治院、所)可按需要成立必要的附设性研究机构。研究机构必须充分体现结核病科学研究的目的,研究机构要有确实可行的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和具体任务,并以此来确定其组织形式、机构设置、职权分配及人员分工等,使结核病研究机构内的各部分工作能互相衔接,紧密配合,使每个技术人员都能为实现结核病的科研总目标而奋斗。结核病的科研附设性机构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附设研究所。要根据课题的内容确定相关学科中各级科技种类人员的数量合理搭配,科学高效,尤其要重视结核病基础研究和相关病种的基础研究的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