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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四)治疗步骤

急性期治疗的目的是消除或缓解强迫症状,以完全和可耐受性为前提,可应用具有抗强迫作用的抗抑郁剂进行治疗,严重者可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1~2周,并调整到最小有效治疗量,最好不同时启用两种或更多种药物。如果同时启用,起始剂量应酌情减量,并增加每日分次用药的次数,严密监测不良反应。焦虑、兴奋症状显著者,可联合应用抗焦虑药物,如BZ类药物肌肉注射或静脉给药,或丁螺环酮、坦度螺酮。疗效不理想者可换用/并用结构、效价不同的抗强迫药物、抗焦虑药物,必要时肌肉注射/静脉滴注,或并用锂盐、抗精神病药物等。在该期中,治疗达到 ......

——《强迫性神经症》
书名:《强迫性神经症》
栏目:强迫性神经症 > 第十一章 强迫症的药物治疗 > 第一节 强迫症治疗的概述 > 一、强迫症的治疗原则
作者:苏中华
参编:
页码:234-236
版本:0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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