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出口的过程中,按照国际贸易惯例,进口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进口商可要求我国出口药品企业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产品的资信证明,以证明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及其出口药品的合法性。需要办理“药品销售证明书”药品出口企业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才能出具证明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表格方式,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一规范了国家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的工作程序,并规定了“药品销售证明书”的式样。该企业符合并已取得中国GMP认证证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