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实施保健储蓄、医疗保险和医疗福利基金三项措施,1983年通过法律,自1984年起凡18岁以上雇员按年龄分别将月工资的6%~8%存入保健储蓄,以供住院时使用,政府还设立医疗福利基金帮助贫困户新加坡医院分为国家津贴医院和私立医院。从1985年起,新加坡政府为了改善公立医院管理不如私立医院的现状,实行“重组计划”(restructure program),将卫生部直属公立医院转变为私人有限公司管理体制,卫生部派员参加公司董事会,原股权由国家卫生保健局管理,但医院则全部按私人企业管理方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