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器官移植也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 1968年中国台湾地区施行了第一台亲属活体肾移植, 1969年香港完成了首例尸体肾移植,之后尸体肝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活体肝移植、劈离式肝移植、多器官联合移植陆续开展。1998年4月,香港地区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该条例旨在禁止将拟作移植用途的人体器官作商业交易,限制无血亲关系人士间的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将拟作移植用途的人体器官进口,并对与此相关的补充事宜做出规定。医院志愿者为病患及家属提供医疗之外的人文关怀与支持,协助促进良好的医患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