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病防治“十 二五”规划》提出了到2015年实现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目标。为确保云南省实现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和相关要求, 2012年起,云南省逐步在燃煤型地氟中毒病区县开展了控制和消除的考核验收评价工作。截至2015年,已完成全省所有病区县(包括历史病区县巧家县)的评价工作,其中, 2012年评价盐津县(试点) , 2013年评价永善、绥江、富源和宣威等4个县(市) , 2014年评价鲁甸、彝良、罗平、会泽等4个县, 2015年评价镇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