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本水俣病和新潟水俣病等日本“四大公害”事件,严重地损害了日本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于是日本政府在1 9 0年的第六十四届临时国会上,制定了《水质污染防治法》和《海洋污染防治法》等项环保新法,并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公害对策基本法》等项现行环保法律进行了修改。据不完全统计,日本政府和国会在防治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和恶臭等方面制定相关法规约0条。我们要把环境看作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大力增加治理污染投资,开发、引进环境技术,发展环保产业,既可以治理环境污染又能增加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