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医疗损害后果是由于医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患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残疾或功能障碍的损害后果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①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完全是由医务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如切除患侧器官时误切健侧器官而造成的功能障碍。对于前两种情况,可以判定“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残疾或功能障碍” ,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以借鉴机会丧失理论的概念,以丧失康复机会判定。因此,可以认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承认“丧失康复机会”也是医疗损害后果的一种表现形式,有必要明确如何确定“丧失康复机会”以及丧失康复机会给患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