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免责。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并不相同。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在医疗活动中,若出现上述情况或以上述原因为主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医疗机构不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