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医用放射性核素的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职业病防治法》 [ 5 ] 、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6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7 ]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8 ]等[ 9 ~ 11 ] 。对于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单位,可根据其使用放射性核素的毒性组别及其年用量求的等效年用量的大小,严格进行分级放射防护管理。对于活度很低的放射性核素如放射免疫测定所用的试剂盒( 125I标记) ,如果其所涉及的放射性水平小于开放型放射工作单位的分类及其工作场所的分级的下限时,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