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全省初步完成了医疗机构的分类登记工作,核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106所、营利性医疗机构5435所,占应分类数的92%。在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的基础上,改制成立了陕西省中医医院,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陕西省商业职工医院整建制划归陕西省卫生厅管理,成立了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直卫生单位率先启动,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结核病院、西安军工医院、省地防所改革工作已经结束,平均压缩编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