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法律上,建筑物与土地作为财产权的客体,可以分别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超出狭义的“房地产”的范围,房”与“地”作为财产的不同存在形式,可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用途、不同的价格和不同的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