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针对医药国际化的新趋势,修改并重新颁布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为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其中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与专利保护有关,第二十条与未披露信息的保护有关。内容如下: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