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爱卫办、各卫生监督机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为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若干规定》工作情况,请各区(县)做好监督检查情况登记统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区(县)爱卫会、各卫生监督机构。近期,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奥运场馆周边单位、奥运定点医院、奥运签约宾馆(饭店)、风景旅游景点及周边单位以及餐馆、医院、机关等。二、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每月监督检查情况于次月5日前交本区(县)爱卫办,并由区(县)爱卫办进行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