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 2001 ] 35号文)要求,卫生部于2001年6月初向全国卫生部门布置了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任务。此次大检查的内容是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事业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是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统计数据和医院工作统计数据。检查中主要发现的不足是综合统计职能、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卫生统计信息化建设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