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以《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化妆品卫生规范》为技术依据,对当地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一年两次的定期日常监督检查,对化妆品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实行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化妆品生产过程的检查,以及化妆品标签和卫生质量的抽检。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消毒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全国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约对6万多家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约抽检4万多件产品,合格率在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