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8日,某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一起投诉举报,反映该区× ×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存在出租承包口腔科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对该医院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对医院及合作方分别立案调查取证。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医院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医院口腔科(以下简称口腔科)签订有实质为出租承包内容的“合作协议”。口腔科负责人为公司人员,口腔科内医务人员由口腔科负责人聘用。医院与公司均已自觉履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