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精神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工作起步比较早,而且工作一直持续。1987年,在长春、吉林、四平、通化、延边等地市建立了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的精神卫生规划制定、各部门协调等工作。1993年以后全省各市(州)均已建立和完善了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到2000年以后,吉林省基本形成如附图6所示的精神疾病防治网络,省、市精神专科医院指导业务,每个市(州)有3~8人专职从事社区精防工作。2005年开展中央支持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以来,由于国家有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