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的医学(医院、机构)伦理委员会其性质特征为咨询性、监督性、教育性和义务性。我国的《医院伦理委员会的组织章程》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委员会1995年、修订)中明确指出: “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在医院党政领导下的关于医学道德的咨询、监督和群众性的自我教育组织。2014年4月30日国家卫计委发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机构伦理委员会应当接受所在法人单位和公众的监督,依法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