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生部自2006年3 — 10月组织开展了全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和水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月对黑龙江、辽宁、北京、上海、重庆、安徽、四川、湖北、广东、广西、福建、宁夏、陕西、江苏、内蒙古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本次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国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部分城市供水水源有机污染物状况,为切实保障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了规划和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