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医疗损害责任单列一章,医疗事故这一概念在该法中未被使用和提及。同时,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医疗损害中应当赔偿的范围及具体赔偿标准,实践中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和标准适用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医疗侵权责任法律制度是基础性制度,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疗意外损害社会救济基金应逐渐成为多元化医疗损害救济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兜底性制度,这种多元化的医疗救济机制能够保障医疗损害受害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