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西部地区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改水工作进度,国家计委决定,利用中央预算内西部资金6.5亿元人民币,用于部分中西部省(区)的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改水工作。项目地区包括内蒙、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四川、陕西、广西、山西和吉林10个省(区),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完成后,100%的已知砷中毒病区和58%的氟中毒病区将完成改水任务,受益人口286万。此次国家的投入,将大大加快我国地方性氟砷中毒的防治步伐,目前,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2002年初,将全面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