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黄岩区某镇开办了一个口腔美容服务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口腔美容服务,但被告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时还从事口腔诊疗活动。事后,孙某家属要求某镇人民政府处理,进行尸体鉴定并追究被告非法行医责任。本案应由被告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孙某尸体实际上未能解剖等因素,法院事后的委托鉴定也丧失了技术上的可操作性,导致孙某明确的死亡鉴定结论无法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