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条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