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2007 〕 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过连续几年的药品(含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