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乳腺癌保乳治疗广泛应用,可能会出现一个无法预料的继发性后果:即增加患者出现放疗后血管肉瘤的危险性。Canhan等于1948年将放疗后肉瘤定义为:放射性治疗后经过数年的潜伏期,在放射性治疗的部位出现的肉瘤[ 99]。放疗后乳腺出现血管肉瘤、骨肉瘤、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及纤维肉瘤均有报道。近年来的报道多为血管肉瘤[ 100~103]。由于放疗后血管肉瘤比较罕见,所以很难统计其准确的发病率。Strobbe等统计荷兰癌症登记局中的21例乳腺放疗后血管肉瘤患者,如果中位潜伏期定位74个月,其潜在发病率高达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