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卫生部颁发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草案)》(简称《办法》)指出,为逐渐建立和发展基层卫生组织,必须培养大量基层卫生人员,并且将基层卫生人员分为卫生员、妇幼保健员、护士助理员三种。还规定了培训内容,包括急救处置及实习,传染病、地方病及其预防,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种痘,预防注射,传染与消毒等。1959年4月15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公社卫生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文件,提出要在农村大力培训“四员”,即卫生员、保育员、炊事员和接生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赤脚医生体制开始瓦解,基层合作医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