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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良事件可报告性区分

医院是不良事件报告和监督的主体,对维护患者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医学装备产品上市后的监督起重要作用,这不仅是一个责任问题,也是一个观念问题,如果是使用错误而导致的不良事件应该按事故处理程序处理,而由于产品原因或厂家提供的文件、培训等不足造成的不良反应。尤其是符合不良事件定义的任何一种情况发生,都应该及时按要求填报文件、表格并要求强制性上报职能管理部门。用户强制性报告的内容应该包括:患者资料、不良反应及产品问题、不良事件的医学信息、医学装备方面的信息和初始报告人等。但厂家应提供一个总结性报告,说明不良事件的内容 ......

——《医院管理学.医学装备管理分册》
书名:《医院管理学.医学装备管理分册》
栏目:医院管理学.医学装备管理分册 > 第五章 医学装备的应用管理 > 第四节 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作者:赵自林
参编:曹荣桂,白知朋,刘殿奎,刘魁,孟建国
页码:134-136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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