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有效性都比较差,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的新药似乎也无大改善。除胺碘酮外,其他药物维持窦性心律的作用差别不大,所以在房颤治疗中,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选择主要是考虑安全性的问题。明确患者是否有器质性心脏病及其严重程度,是否存在代谢障碍或药物代谢途径功能异常,是否存在其他可能诱发抗心律失常药物促心律失常作用的因素,是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前提。反复发作而没有任何诱因的房颤,即使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也不会完全抑制房颤继续发作。所以判断一种抗心律失常药物是否有效,不能以完全不发作房颤为标准,只要房颤发作 ......